亭城观澜里项目售楼处三楼健身房及露台包装(包装类)招采事项招标文件(挂网公告)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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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市鑫新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亭城观澜里营销工作推进需要,现针对售楼处三楼健身房及露台包装计划安排招标。现将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滁州市鑫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位于滁州市中新大道与仙居街交叉口。项目总占地约260亩,总建筑面积约43万㎡,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物业类型包含住宅、车位及商业。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亭城观澜里项目售楼处,三楼健身房及露台包装(包装类)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不超过25万元。具体招标方案及招标清单详见附件一、二。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单位或协会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有过健身房装修的实际案例(提供合同原件查验),或注册时间不低于8年的装饰公司,或有过房地产项目的包装经验(该项目合同价不低于20万,提供合同原件查验)。

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四、工期及质保要求

1、质量要求:投标方应保障质量,如经甲方审核验收不达标,由乙方承担结果,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2、工期要求:不得超过甲方要求(在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超出天数每日按合同价1%进行处罚违约金,截止完成为止),若因乙方因素造成延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报价单。

2、投标人报价后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一年内不得参与亭城观澜里项目的所有询价活动。

3、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报价清单中需明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税金、不含税金额及含税金额。

六、评选说明

评选原则: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其中技术标权重60%。该项目评分标准为满分100份,如果合计得分低于60分,将做废标处理。此次招采技术标评分细则:

商务标权重40%。最终综合评分(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高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如果截止至开标时间,参与单位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参与单位不足三家,通过综合评分法,在投标单位都满足技术标合计得分60分的前提下,转为竞争性谈判。否则废标。如果投标单位低于两家投标单位参标,将做废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 月4日16: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投标单位需前往现场参加开标。

八、提交内容包括以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4、符合甲方要求的报价清单。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其他

1、中选人需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内容执行。

2、中选人需自行解决物流、运输等。

3、中选人采购完毕后,须经招标人验收通过。

4、付款方式:本次采购无预付款,在所有活动验收通过后一次性结清。(支付前必须提供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755007621

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380120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1:清单

附件2: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