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金库EPC项目基坑土石方工程招标文件
-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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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滁州市龙蟠大道与全椒路交汇口西南方向100米处,项目共11层单体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为加快金库项目建设进度,需开展项目基坑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回填招标工作。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土石方工程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企业;具有滁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证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土石方工程企业要求提供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壹个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万立方或造价35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单项工程业绩;业绩文件要求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文件》,三份文件缺一不可,须能体现业绩时间、工程量、造价,否则视为不合格,其中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工程量及造价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文件》为准。
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否则视为废标: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涉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被调查的企业。
5、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298.80万元
6、工期:120个日历天,中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5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项目内容范围:本工程地库部分基底面积约为5480m2,开挖深度含自原地面至筏板结构底标高高度约为11.16m,总开挖土石方量为61100m3,其中风化岩开挖高度约0.52m,风化岩工程量约2850m3;回填土方量约4900m3。
9、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土方挖运包括清表、临时道路修筑、挖土(含支护桩头、淤泥)、装土、运土、卸土、清理机下余土、人工边坡修整清底、工作面内排水;现场遗留构筑物及其基础破碎、清理、运输、安全防护;渣土运输清理、保洁;土方回填、辗压、分层夯实、修坡;支护桩截桩后废桩挖运;场区前期明排水、建筑垃圾提供(外购)及其填筑、项目部办公区及生活区挖填平整等。
(2).石方挖运包括装、拆破碎机,凿岩石,碎料清理,归堆、清理岩石、撬开及破碎不规则的大石块、括渣、挖渣、装车或堆积、工作面内排水、运石方、卸石方。
(3).室内外土方回填包括土方运输、回填、碾压、分层夯实(土源及费用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购买土源费,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评标办法:中位值法;
12、招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招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单 位 名 称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 1100 1526 2346 99
地址及电话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 0550-3023286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滁州稻香村支行 账号:1797 0530 761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金库EPC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招标保证金。
1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0月8日17时-10月17日17时,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投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响应投标回执。
如被招标人不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被招标人自负。
14、现场踏勘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7时-10月17日17时,现场踏勘察安全由投标人自负。
踏勘联系人:陆仁俊
踏勘联系电话:18005503710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1).投标人应在投标函报价中明确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25.0%(含)(百分数后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该比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24.9%为无效标);
(2).中标价(合同价)的计算方法: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核对的本工程清单控制价为基数,按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中标单位投标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
(3).土石方工程量的最终结算依据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测绘部门出具测绘报告进行结算。
16、本土方工程计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5).《安徽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计价定额》(GB50858-2013)等;
(6).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7).省、市截止 2021 年10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8). 材料价格:本工程材料价格取自滁州市2021年10月份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没有的价格以为业主单位认可的市场询价为准。
17、工程款支付方式: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并经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后付清(以上均无息)。
18、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1)金额:中标价10%,约22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履约保函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且须有保函编号、须加盖银行、保险公司公章而非业务专用章。
(3)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或保函递交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9、投标文件组成
(1)资信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②.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二);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商务文件
①.投标函(见附件三)
20、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接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六楼,
收件人:金天宇
电话:13013025263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以自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招标时以招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22、招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先开资信和业绩部分,资信和业绩合格后,再开商务部分。
2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25、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
地点: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六楼
26、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工程、财务、办公室人员组成
27、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0%收取,合计2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